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选择有什么规定?
1、具有下列情况时,中性导体应和相导体具有相同截面:
1)任何截面的单相两线制电路;
2)三相四线和单相三线电路中,相导体截面不大于16mm2(铜)或25mm2(铝)。
2、三相四线制电路中,相导体截面大于16mm2(铜)或25mm2(铝)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中性导体截面可小于相导体截面:
1)在正常工作时,中性导体预期大电流不大于减小了的中性导体截面的允许载流量。
2)对TT或TN系统,在中性导体截面小于相导体截面的地方,中性导体上需装设相应于该导体截面的过电流保护,该保护应使相导体断电但不必断开中性导体。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则中性导体上不需要装设过电流保护:
——回路相导体的保护装置已能保护中性导体;
——在正常工作时可能通过中性导体上的大电流明显小于该导体的载流量。
3)中性导体截面不小于16mm2(铜)或25mm2(铝)。
3、保护导体必须有足够的截面,其截面可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1)当切断时间在0.1~5s时,保护导体的截面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S——截面积(mm2);
I——发生了阻抗可以忽略的故障时的故障电流(方均根值)(A);
t——保护电器自动切断供电的时间(s);
K——取决于保护导体、绝缘和其他部分的材料以及初始温度和终温度的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GB16895.3计算和选取。